改善商业健康险发展的外部环境也需多方努力。“比如控制道德风险问题。在保住院不保门诊的情况下,很多医院和患者合谋,挂床住院、伪造病历、虚开医药费用。这种欺骗行为加大了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影响其发展纯保障业务的积极性,也侵蚀了所有投保人的利益,提高了保险费率。”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谨认为,必须由政府部门主导,建立公开透明的数据平台,供保险公司、医院和患者实施动态监控。
政策扶持尚需细化。朱铭来教授说,新医改明确了商业健康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地位,拓宽了商业健康险的发展空间,但真正做到医保、社保两条腿走路,还要参照国际经验,以优惠政策鼓励居民投保。“在很多国家,居民、企业投保商业健康险的保费是被允许税前列支的;针对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商业健康险业务,国家也免征营业税。配合新医改的推进,相关的政策措施还应逐步调整、到位。”
我国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构成
目前国内的医疗保障体系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城镇非从业人员、学生为主要参保对象,如部分城市开展的“一老一小医保”、各地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从业人员为参保对象,国家强制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提供医疗费用补偿。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参保者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支出,在临床用药、医疗服务、报销比例等方面设有标准,超出部分参保者自付。
二是补充医疗保险。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旨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既可交由社保机构管理,企业也可以自行开办,保障项目、支付办法等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条件好的企业可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商业性健康保险作为补充医疗保险。
三是居民个人投保的商业健康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文章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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