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2011医保医疗费减负明起办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1医保年度医疗费综合减负将于2012年7月1日起进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无需申报,减负金额于7月1日直接划入本人医保历年个人账户。减负金额可以在就医时按规定使用,也可按规定办理提取现金手续。
  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于登记次月的10日前将综合减负金额划入参保人员所登记的银行账号内。已办理过提取综合减负金额登记手续并预留有效银行账号的参保人员,如以后医保年度仍符合综合减负条件的,市级医保经办机构于每年7月10日前将减负金额自动划入所登记的银行账号内,综合减负人员无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此外,符合综合减负条件但已死亡的参保人员,其综合减负手续由亲属到参保关系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来源:现代金报)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