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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4医院试点医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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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医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医改机制创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等三项重点工作。
  湛江模式

  将商业保险引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大额补充保险,群众在不多出一分钱的情况下,得到了更大的保障。

  按2009年的实施标准,湛江市的社保采取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每年缴20元或50元,在居民缴纳的20元和50元中,由湛江市社保局从中分别提取3元和7.5元购买商业保险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后,缴20元或50元的参保人,其报销限额就从原来的1.5万元分别提高到了3.5万元和6.5万元。超过住院统筹基金1.5万元的费用,由商业保险来理赔;没有超过1.5万元的,由社保局的住院统筹基金来支付。

  小病有“三平”大病不致贫

  在昨日的全市医改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公布了《佛山市推动医改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当中“城乡居民医保引入市场机制”、“公布4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以及“开展‘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建设”三大重点成为了焦点。究竟这三大措施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有何意义?本报记者将为你一一解读。

  焦点一:借鉴“湛江模式”

  解决“因病致贫”

  普通百姓的家庭,最担心的莫过于家庭成员患上大病,其实,这也是医保所要解决的重点与难点。现有的医保资金承担大病“有压力”,那怎么办?引入商业保险不失为有效路径之一。昨日的会议上提出,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创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切实解决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补充保险的基本模式是由市社保部门作为投保人,为参保人集体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参保人作为被保险人,其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承保公司负责赔付90%。补充医保保险费由社保部门每月从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保统筹基金中提取,并按月向承保公司缴交,参保人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同时享受补充医保待遇。

  “湛江模式”实际上是一种“补充医保”,将商业保险引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大额补充保险,让市民得到更大的保障。该负责人表示,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疗保障额度大幅提高,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大病对参保人造成的巨大负担。

  目前,全市补充保险费为每人每月5.1元,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人·年,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人·年,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最高30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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