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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融入医改 发展获“大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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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年来,利用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0多亿元,多措并举,推进壮瑶医药振兴,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明显提升,2011年城乡中医药壮瑶医药覆盖率较2009年初提升了30%以上。”在201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广西卫生厅副厅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甘霖介绍说。

  “3年来,利用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0多亿元,多措并举,推进壮瑶医药振兴,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明显提升,2011年城乡中医药壮瑶医药覆盖率较2009年初提升了30%以上。”在201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广西卫生厅副厅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甘霖介绍说。

  2009年4月医改启动实施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将中医药纳入医改大局,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了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据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介绍,2009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到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或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专门文件,11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召开了中医药民族医药会议。3年来,中央财政对中医药发展共投入173亿多元,各地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也进一步加大。

  提比例进目录

  “要想让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必须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内蒙古卫生厅副厅长、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乌兰说,他们做过调研,同样一种疾病,在中医医院的住院费用是西医的1/3。

  江西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副局长伊凡说,前不久厅里做了统计,中西医费用比较,中医院的门诊次均费用要少37元,住院费用要少1067元。

  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其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较为低廉。因此,深化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之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更加注重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

  卫生部、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统筹补偿方案要重点提高在县、乡、村级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的2010年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结果显示,全国参合县中,51.44%提高了中医医院报销比例,42.79%将中医药与西医药服务分开核算并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22.6%降低中医医院服务报销起付线,14.42%降低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报销起付线,38.94%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报销比例,17.79%将中医药优势病种纳入门诊大病统筹并提高报销比例。

  同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品种数量不断增加,200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列入中成药987种,比上一版增加164种,大多数省(区、市)明确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中,国家坚持中西药并重原则,注重鼓励中药的使用。102种中成药和颁布了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各地积极推动中药品种纳入增补目录,不少地方增加的品种数超过了西药,贵州增加比例达到近62%,西藏等民族地区增补的品种以民族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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