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验我们可以借鉴,但是要做到估计还有长的路要走。第一,政府拨款,全球采购。第二,医院和药品、设备、耗材、招标完全绝缘,所有采购都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目前我们很多医疗采购还是由医院进行,这里就留下了权利寻租的空间。第三,医生收入多少跟开药没关系。
香港做的非常成熟,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它的违法成本或违规成本非常高,几乎是零容忍,真出现了经济利益,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这点恰恰是我们现在所欠缺的,也是规范里没有详细规定的。(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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