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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今起调整社会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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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日起,中山市调整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高参保人医保待遇,进一步扩大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其中包括提高参保人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即参保人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原来的40元/天调整为50元/天,床位费低于50元/天的,按实际支付;无菌隔离以及危重病人抢救的住院床位费标准在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基础上增加20元/天。
  提高糖尿病门诊年支付额

  另据了解,从今日起,特殊病种由原来的19种增加为21种。另外,中山市还将补充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糖尿病等13种病种的门诊统筹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肝硬化(失代偿期)等6种病种的门诊统筹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门诊统筹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35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7月1日起,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年、满1年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分别为从39150元、117450元提高至44478元、133434元。参保人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满2年不满3年、满3年以上的,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分别为从117450元、156600元、195750元提高至133434元、177912元、222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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