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4关于参保办理
市民周先生:我和父亲住一起,但户口没在一起,我想给父亲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是到父亲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还是在我的居住地办理呢?
答:如果您父亲常住您家,您可以在您的居住地办理。当然,在您父亲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也可以。
问题5关于登记报销
市民刘先生:我患糖尿病以后没有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登记前的医疗费在登记后能否报销?
答:登记前的医疗费只能个人担负,登记后就可以报销了。
问题6登记有效期限
市民陈大爷:门诊特殊病登记后是否有有效期限制?
答:门诊特殊病一次登记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截止时间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中显示。参保者应在有效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到门诊特殊病诊断定点医院进行复查登记,方可继续享受门诊特殊病的相关待遇。
问题7新生婴儿参保
市民张先生:我妻子即将分娩,我们的孩子如果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计算保险时间?有没有缴费时间限制?
答:新生婴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保险待遇;新生婴儿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保险待遇;在当年10月至12月申报缴费期内出生并已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婴儿,除享受次年保险待遇外,自出生之日起同时享受当年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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