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保险人因以上疾病进行治疗,本公司按其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的80%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以上疾病进行治疗,本公司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总额以不超过约定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期限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本合同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费为人民币25元,投保人须在投保日一次交清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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