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措施看东莞
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可以在东莞参加医疗保险9月1日起开始试点,东莞全市32个镇街将各选取一所学校加上市属学校共38所学校进行试点,试点学校的新莞人子女只要满足父母任一方在东莞就业且连续参保满1年的条件,均可自愿参保。预计有1万新莞人子女在莞参加医保。
据悉,新莞人子女在莞参加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均和本市城乡居民一样。
个人缴费同享财政补助
东莞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对这一试点政策进行了解读: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上,与本市城乡居民一视同仁,与东莞市城乡居民一同纳入已实现城乡统筹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
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东莞市城乡居民参保相应标准执行,实现参保人同城同待遇。参保缴费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筹集,由个人、财政各50%分担。今年7月至明年6月,东莞市执行阶段性减负社保缴费费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由3%统一下调为2.5%,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实施第一个社保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实际缴费标准为45.3元/人/月,其中个人负担27.18元/人/月,财政负担18.12元/人/月,参保学生全年缴费总额为543.6元/人,其中个人负担326.16元/人,市镇两级财政负担217.44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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