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增值服务,呵护健康,免费健康管理服务,时刻为您的健康提供方便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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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规则
1.投保信息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所订立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确认投保信息之前,请了解投保险种的详细内容。本保险卡身故受益人只限法定受益人。
2.本保险卡激活后保险责任方可生效,激活有效期以卡片上的有效期限为准。
3.激活本保险卡需要由被保险人操作。激活本保险卡所需提供的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投保信息是确认被保险人的唯一依据且不得更改,请务必准确提供。
4.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健康保险卡”。
5.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18周岁至45周岁。
6.限1-3类人员投保(详见附表五《1-3类职业列表》),4类及4类以上人员不予承保。
7.本保险的保障期限为一年,该卡所对应的保险责任于客户成功激活时选择的保险期间生效日当日零时生效,终止时间为保险责任生效日满一年的对应日二十四时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9.成功申请激活后,电子投保信息会发送到投保人指定的邮箱地址。投保人可凭“健康保险卡”卡号及密码在人保健康网站查询投保信息。
10.本卡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佑专家人身意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条款》、《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守护专家意外医疗团体医疗保险责任条款》、《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守护专家住院定额团体医疗保险责任条款》和《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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