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报销的是社保目录中的医药费和国产材料费,且没有伤残及身故保障。进口材料费和医保目录外的医药费是自费的,特别是重大疾病中有很多进口药及辅助药都不能报,所以除医保外,还需要买点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医疗保险。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以下特点:
一、针对不同结算方式,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可采取不同的保障方式
(1)按服务项目结算
由于按服务项目结算,医疗机构没有动力去控制医疗费用,按这类方式进行结算的城市,普遍医疗费用偏高,费用增长偏快。所以,这类城市社保机构往往都规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常见的考核指标有平均住院天数和人均医疗费用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根据社保机构规定的考核指标的采取相应的补偿方式,如规定了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天数考核指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就比较适合采取定额补偿的方式,如每住院一天支付多少元,如规定了人均医疗费用考核指标,就比较适合采取对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的方式。
(2)按服务单元结算
在单纯的按服务单元结算方式下,医疗机构有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人均医疗费用一般不会很高。但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医疗机构可能会存在“替代补偿”的行为,将应由社保机构支付的转嫁给参保人员支付,导致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偏高。所以,根据这种情况,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比较适合采取对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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