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意外险保险金如何申请
发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这些事情的准备,直接关系到保险金能不能顺利申请到。所以申请人一定要认真了解相关的规定以及所需要做的事情,避免相关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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