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享受过2010年、2011年“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由本人到档案托管机构申领、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将卡号准确填写在材料右上方。并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就业单位及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灵活就业证明》。将盖章后的资料按《申请表》《养老医疗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的顺序装订交柜台受理。
六、社保补贴的发放
1、发放时间:2012年12月31日受理申请结束后,将按申请顺序报上级单位拨款后分批发放。请在申请材料中留下准确的手机号码,届时我们将采取短信通知的方式。
2、发放方式:2012年社会保险补贴定在交通银行西五路支行发放。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在交通银行网点办卡免年费、免开户手续费,原有交通银行卡人员可直接使用。
七、其他情况及处理细则
1、2006-2009年首次申请,已连续享受满三年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
2、往年因各种原因未申请的,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往年享受过中间转出养老关系,后又转回的,不再进行补贴。
2)往年享受过因个人原因(忘记或晚报等)中断的,应按照当年标准给予补贴,此类人员需单独报表办理。
3)2006年首次申请,2009年未享受“一次性延期一年政策”的,不再补办。
3、2012年当年新增(新建、转入)档案不予享受社保补贴。
4、首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岁及以上)不足5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
5、补贴对象的年龄严格依据档案中记载的最早年龄记录为准。
6、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时间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2012年新增人员需查养老保险系统审核其首次缴费时间确定享受资格)。
7、对于《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项不全或未按规定年检人员,不予办理社保补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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