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民币坚挺,花2万元人民币在香港可购买2万4千港元的保险,交足14年以后到退休就可以一次性领到60多万港元。还是挺划算的。”新莞人阿亦(化名)所告诉记者的,是香港保险从业人员非法在内地销售的俗称为“地下保单”的各种香港保险品种。
但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表示,由于地下保单在国内不受法律保护,且“地下保单”或是全部英文或是语言表述上与内地不同,造成购买此类保单者理解条款上的差异,为日后索赔埋下极大的隐患。
诱惑:赔付可达100%
记者仔细地翻阅了香港保险从业人员发给阿亦的《保险利益说明》,其中对其“医疗宝100保障”的介绍如下:“为您提供保障至100岁或基本计划终止,倘被保人因伤病入医院留医,各项伤病之赔偿可达医疗费用的100%。”另外记者在该计划的说明中还看到,投保人在患病时最高可获得手术费达76000港元,此外还有每日各620港元的病床费、主诊医生费用等。通过粗略计算发现,在该保险计划书内,投保人每年仅用2000多港元就可获该保险公司最高可提供近60万港元的赔偿。
此外,《保险利益说明》中一款名为爱逍遥的“退休险”即内地俗称为养老保险的险种中,33岁的阿亦仅需在55岁前逐年存入28905元港币,至55岁时即可一次性提取887470元港元的红利及相关保障。无怪在生意场上一向精明的阿亦也怦然心动。
“我觉得还是挺划算,我每年交2万4千元港币,交足14年,到55岁退休时就可以一次性领取60万元退休金,身故后家人又可得到60万的赔偿。”对于记者提醒购买地下保单的风险时,胡小姐给记者这样算账。据胡小姐介绍,她及家人去年总计花费7万多港元在一家荷兰保险公司设于香港的分支机构购买了人寿保险。
对于记者提醒购买“地下保单”的风险,胡小姐认为,香港的在保险方面的法律比大陆更健全,加上投入和收益的巨大差价,应该是没问题的。但采访中胡小姐也记起其所签订的合同文本是全英文的。同时,胡小姐也承认,在医疗保险方面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香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只承认须有香港医生认可方能承认相关病历,大陆医生所开具的证明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到香港住院,则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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