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契约中,对“手术”认定,因涉及医学专业并没有另作定义。像吴女士的情况,引发的合同双方对“手术项目给付”有争议,保险公司对因手术产生的住院费、药费、手术费用等,可由双方协议。但由于这种理赔项目都有上限限制,总金额也不会太高,因此,保险公司原则上都不会不理赔,不会太难为被保险人。
Q5:买了两份医疗险为何只能领到一份保险金?
周小姐念大学时,母亲给她买了份A公司的寿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其中医疗险每次最高限额2000元,根据实际损失赔付。前两年,B公司的代理人建议,周小姐选择了另一份住院医疗保险,保障额度为5000元,同样根据实际损失赔付。最近,周小姐生病住院,一共花费1800元,在A公司处得到了顺利理赔,但B公司却以“重复保险”为由,拒绝理赔。周小姐不明白为什么买了两份住院医疗保险,却只能得到一份赔付呢?
【本刊解答】医疗费用类保险的目的是未为了弥补伤害,如果想要靠多份保险而获得多倍保险赔付,超过实际损失金额是不可能的。在实际理赔中,通常会先要扣除社会保险的金额,对余下部分进行理赔。为避免重复理赔,受益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供收据正本,而非复印件。周小姐在B公司无法理赔,就是因为无法出具证明文件。
其实,周小姐如果想要提高保险金额,可以选择补贴型的住院医疗保险,以每日50元或100元进行补贴。这样就不会产生不当利益,也没有重复投保。
Q6:在住院“挂床”,保险公司不付住院费?
徐奶奶因不慎跌倒而住院长达3个月,手脚肌肉技能因此萎缩,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医生建议她回家修养。不过徐奶奶的儿子不放心老人白天单独在家,向医生要求白天住院并作疗养,晚上再把徐奶奶接回家。徐先生认为住院期间还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但保险公司拒绝了。
【本刊解答】保险公司对“住院”的定义必须符合两项:一是正式办理住院手续;二是确实在医院接受诊疗。据了解,通常住院是病人需要积极性的医疗行为,像是一般疗养或精神性疾病,医生会建议在院外治疗。
像徐奶奶这样白天住院,晚上回家的,在医疗保险上被称为“挂床”,保险公司拒赔的比例就很高,家属如果像顺利理赔,最好不要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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