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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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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让新农合的参保人有更好的医疗待遇,国家推出了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那么,什么是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呢?以下是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十问

  六、2011年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保险期间?

  为了延续上一年度的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充保险,2011年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保险期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七、出险后如何报案?

  被保险人出险后须及时报案,将出险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及联系方式告知我司或村经办人。

  ●报案方式一:直接向村经办人员报案

  ●报案方式二:直接拨打电话报案

  ●报案方式三:直接前往新农合理算中心报案

  ●报案方式四:直接前往中国人寿营业网点报案

  八、申请补偿应准备什么材料?

  意外治疗结束后,出险人或其委托人可准备以下材料申请理赔:

  ●1、通用材料:理赔申请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如有委托他人前来办理手续,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意外身故、残疾、烧伤所需材料: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意外事故证明文件、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等;

  ●3、意外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门诊或住院病历、医疗费用原始收据、费用汇总清单、相关检查报告单、意外事故还需提供事故证明文件,若住院治疗,出院时还需提供出院小结。

  九、什么是符合报销的医疗机构?

  梅列区内救诊医院为新农合指定医院,区外救诊医院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十、我司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赔款,并将赔款直接存入申请人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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