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健康险理赔流程及需要准备的单据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许多消费者都投保了商业健康险。那么,投保人如果出现,如何申请理赔呢?以下详细介绍健康险理赔流程及需要准备的单据。

  一、申请

  申请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具体由保险条款约定)。特别提示: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理赔审查要点

  1、医疗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性质的保险,除了定额医疗保险外,在一人投保多种、多份医疗保险后,发生给付时,可以分别计算,但合计赔付金额应在保险金额之内,而且不能超过实际医疗费用。为此,索赔时必须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只有当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已经有其他方面承担了一部分,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差额时,才可接受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但必须查验原件。

  2、保险条款约定了观察期(又称“等待期间”、“免责期间”)的,保险责任在观察期结束后才开始。

  3、对于保险金给付申请书,重点审核医生诊断的病名、初诊日期、就诊医院及其地址电话、就诊身份(社保/自费);意外伤害事故详情;有关部门鉴定或意见;

  4、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本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受理投保人的指定或变更;

  5、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医生时,不得为被保险人出具诊断书或类似证明;

  6、医院是指依照卫生管理法规领取有效执照的医疗机构,不包括专供休养、戒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的机构;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