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后家属保障。死亡后家属保障由五个福利项目和一项作为补充的“员工(董事)自我积累的促成制度组成”。在日本,很多妇女结婚后成为专职家庭妇女。一旦丈夫亡故,如果缺少相应福利保障,遗孀和子女将不易维持生计,子女的学业也难以为继。因此,员工死亡后的家属保障在日本员工福利计划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保费可在一定限额内税前列支。为帮助企业有效建立此项福利制度,保险公司开发了多种相对低廉的团体保险产品。
家庭财产形成。“家庭财产形成”是富有日本特色的一种企业补充福利,旨在为员工购买住房等提供资金支持。这种福利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为员工提供住房资金的住宅储蓄公积金保险。该保险主要由员工承担缴费责任,企业通常不负担保费,而是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积累的资金享有较高的结算利率和一定的税收优惠(例如,可以免征储蓄利息税),员工可以提取来购置自有住宅,其用途也仅限于此(如使用于其他方面,将补缴税款)。第二类是为员工的家属提供财产保护。当员工意外亡故,无力偿付按揭的住房贷款时,其遗属可以求助于“团体贷款定期寿险”,保险公司通过提供贷款和其他款项,帮助遗属继续获取生活所需的住房和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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