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是由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的保险单,为该团体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是按职业类别来团体意外险购买,达到一定人数就可以购买,但是这个团体不能是因为要买保险而临时组成的。团体意外险在购买时只需要一张团体意外保险总保单就成,团体意外险保费低,保障高而且可以参保人员变更。团体意外险和个人意外险不同,团体意外险是面对团体而设计的,在购买团体意外险时只需一张团体意外险总保单就成。本文主要介绍了团体意外险的基本知识。帮助人们丰富保险知识。
团体意外险的好处有哪些?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一个团体的成员多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其主要保险责任是对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在符合约定条件下给付保险金。
团体意外保险对于风险自担能力较差的高危企业的正常生产、生存非常重要。以“11·21”鹤岗矿难为例,死亡108人,若按一个人20万元额度赔付,就是2160万元。这个额度即使对于大型煤矿,也可以吞噬掉大量的利润,甚至会造成企业亏损;如果发生在规模小一点的煤矿,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
团体意外险的特点
团体保险应该把老板利益和员工利益分别考虑。团体保险是由公司出钱保个人的险种,所以和我们为自己个人上保险还是有区别的,但不幸的是我看到的团体保险都是按个人险的思路选择方案的,最典型的就是老板出钱把员工利益保全了,而把老板利益保少了。其实在保险利益中,有员工身故、伤残、门诊、住院、手术等多项具体利益,其中员工身故、伤残是老板利益,而员工门诊、住院、手术等是员工利益,这一点是大家、包括很多资深的保险代理人都没注意到的。因为当员工发生身故和伤残的时候,公司老板在赔偿费用上是无法推脱的。
团体保险必须选择有能力处理劳资纠纷的代理人。团体保险不单是一个简单的员工福利,还是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平衡手段。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所以当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具备《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的时候,就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我曾在外企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对此是有深刻体会的。如果公司一旦发生与团体保险理赔相关的劳资纠纷的时候,我会用我的经验为双方提出专业的建议的。这种经验,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是无法替代的。一般而言,非工作时间所发生的责任事故,也属保险保障范围之内,新《保险法》明确说明,团体意外险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应为保险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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