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须知
员工就医后,在次月1日以前填好《FESCO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单》,并连同门诊手册、医疗费收据(附收费项目明细)、各种检查单及化验单、身份证复印件等理赔时必须证件装订在一起进行理赔。
报案: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当月的28日至次月1日向大连华厦外企商业保险专员报案登记(报案电话39869898转530)由大连华厦外企商业保险专员汇总后统一向保险公司报案。
索赔:被保险人在治疗结束当月的28日至次月1日将完整的索赔手续交至大连华厦外企商业保险专员处,由专员汇总后统一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提示:递送保险理赔手续需填写:《FESCO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单》,员工本人在交件人处签字)
二、补充医疗保险索赔所需的材料:
(一)门诊: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附门诊医疗收费项目明细)
3.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二)住院: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需要用伤者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医务科复印)
3.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医疗收费项目明细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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