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产前检查实行定额补贴,参保人员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贴标准为500元/人,7个月以上引产及生育的,产前检查定额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突破了之前产前检查零补助的空白。2012年1-9月,享受产前检查定额补助3273人,支出费用283万,人均864元。
生育费少说能报4200元
据悉,新政实施之后,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刷卡实时结算,4200元以内的生育医疗费实现全额报销。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刷卡结算,产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4200元以内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据统计,2012年1-9月份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4018人次,统筹支出1759万,人均统筹费用4377元,较原来定额3000元补助提高了46%。
生育并发症纳入保险
新政还把生育并发症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012年1-9月份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生育并发症15人,结付医疗费13万元。
另外,还进一步明确了生育后的生活保障待遇,规范了生育津贴补偿标准。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单位按原工资标准给职工发放工资,生育保险基金以津贴形式对企业补偿。补偿标准为其生育或者流产前所在单位上一年度社会保险费月平均缴费基数乘以产假时间。2012年1-9月份,窗口支付生育津贴人数4313人,支出费用3976万元,人均享受生育津贴9219元,较去年增长了15.2%;计划生育津贴人数986人,支出69万元,人均享受计划生育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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