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增加低频并发症病种,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原低频并发症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1000ML)”。原常见并发症第19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1000ML)”。
生育保险申办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4.不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5.参加所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所在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6.参加所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所在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生育待遇支付申报材料: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分娩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用人单位必须在女职工产后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超出规定受理时间将不予受理。
如当地已经取消发放准生证的,应由当地计生委出具相关准生证明来代替,该证明应说明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当地取消发放《准生证》或《生殖健康服务证》的政策情况说明;2.生育人员该次生育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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