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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伤残理赔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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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加强对意外险赔付的监管,有关部门出台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扩大了伤残等级,使人身意外险伤残理赔范围扩大。

  “我们国家伤残等级总共有几级?”“十级!这是常识,但保险公司现在理赔只到七级,这样的条款非常不合理。”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去年就炮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保八、九、十级伤残的“霸王条款”。

  现在这场论战有了结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日前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伤残等级增至10个,伤残条目增至281项。从明年1月1日起,人身意外伤害险理赔将根据新的评定标准执行,意外险伤残理赔范围大幅扩大。

  现状:意外险不保八九十级伤残

  我国现行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1998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其残疾项目划分较宽泛、给付范围不足、部分条目操作性欠佳,容易引发理赔纠纷,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现实需求。

  石林县李某2008年6月19日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费用为200元,意外伤害保额10万元。2009年2月12日,李某在进行有线电视故障检修时,不慎摔伤。经司法机构鉴定,确认为九级伤残,需要后续治疗费1.5万元。李某向被保险公司要求依照合同支付保险金时,只拿到了1447.12元赔偿。

  “保险公司的解释是,九级伤残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张宏雷解释,一到十级伤残就相当于金字塔,越往上数量就越少,其中八、九、十级是金字塔的底部,把这个群体拿走,也就是在意外伤害中最大的一群伤残者拿不到保险,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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