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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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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人们交往的增多,发生意外几率也不断攀升,所以不少人群都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险。那么,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标准有哪些呢?

  随着保险保障的范围纵深发展,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被赋予了新的内含,现代的意外伤害保险不仅可以被保险人的伤残和甚至死亡,同时还可以补偿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

  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

  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人身意外赔偿标准,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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