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医疗纠纷调解和理赔处理均不收费
据介绍,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经司法行政部门同意依法成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但“医调委”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具有《人民调解法》赋予的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独立性。
“医调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威性。”田景斗解释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补贴、以及社会捐赠,不收市民任何费用。
同样的,省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定、合议医疗纠纷案件不收费,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调解和理赔机构队伍专业突出已建成1500余人专家库
目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理赔处理机构由卫生和政法系统退休老同志和医学、法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组成,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时,省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设有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形成了基本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化队伍。
“目前,医学专家库已经有近1000人,为了方便办理纠纷调解,主要选择在哈辖区内的医师,且大部分都是主任医师;而法学专家库已有500余人,均是具有律师资格的专业法律人士。”
李笑雷解释说,届时,省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采取随机抽签方式,请医学专家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医学评定。在评定基础上,再请法学专家、保险公司专家与医学专家组成合议委员会进行合议。依据专家的评定和合议委的结论来定责、定损、定赔。
“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与医疗纠纷有经济利益博弈关系的各方都不能左右其结果。”李笑雷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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