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当年转业,复原,退伍的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从参保当月起(十二个月内),单位无欠费的,凭相应证件或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5、原来在省社保或是在省内跨统筹地区参保后转入本市人员
提供省社保局或省内各统筹区社保机构出示的参加生育保险年限的证明,在本市必须是参保状态,并且参加了生育保险,本市与省内各统筹区或省社保的生育缴费年限累计满一年的,先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再到医保局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四、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一年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以下资料:
(一)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四)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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