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城镇居民的门诊特殊病种只有3种,但大学生的门诊特殊病种扩至6种,分别为患恶性肿瘤须放化疗、肾移植、血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
符合扬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用药范围的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参照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报销。住院与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实行累加计算,最高限额放宽到7万元。5万元至7万元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间为每个月1-10日,患者需持医保证、双联处方清单、原始票据等资料到市社保中心报销。
回家看病 也能报销
我市5所高校的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绝大部分大学生寒暑假都回家。为此,试行办法明确规定,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大学生需在本市之外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于每月1-10日持医保证、学校证明、原始票据、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和病历,到市社保中心参照长居外地规定报销。
疑难病症 可申请异地转诊
另据记者了解到,若大学生所患疾病,经本市三级定点医院多次检查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需转市外住的参保大学生,持医院开具的市外转诊申请表,报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即可转往市外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于每月1-10日持大学生医保证、市外转诊申请表、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原始票据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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