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保项目是国家旅游局牵头选择的全国六家最大的保险公司,抗风险的能力非常强。就像理财,要选好银行、理财公司一样,需要选有实力的,万一出了问题,公司的能力将会决定赔付意愿和沟通难度。”李京说,“行业主管部门包括行业协会把我们组织起来,跟保险公司一起沟通,是用团体的力量来议价,谈保险条款,比我们自己单独一家企业对某一家保险公司谈,更有话语权。从这个角度来说,建议现在还没有参加到统保里面的那些旅行社,选择统保项目。”
旅意险和旅责险不可相互替代
北京市鑫泰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晓洋建议: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旅意险)和旅行社的责任保险(简称旅责险)不可相互替代,但相互补充,都能从不同的角度化解和转移旅游风险,消费者可酌情选择。
孙晓洋介绍说,旅行社的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保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保险,区别很大:旅意险不是强制投保的保险,在保险合同订立的时候,旅意险是由旅游者本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直接签约,受益主体是旅游者本人。旅意险在理赔的时候,通常只考量伤害产生的结果,不考量造成伤害的责任关系。
旅责险则是按照法律的规定,相关旅游经营者强制投保的险种。虽然旅游者是旅责险的直接受益者,但是签约主体是保险公司和旅行社。旅责险在理赔的时候,要考虑旅行社的经营者是否负有赔偿的责任,旅行社没有过失则不具备理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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