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怎样才能享受“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申报的手续需要哪些资料呢?
家住赤坎的刘阿姨是一名糖尿病患者,每月必须按时到医院门诊进行相应的糖尿病控制治疗。刘阿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虽然她用的都是最普通的糖尿病治疗药物,但每个月还是要花费将近800多元去进行治疗,这对于下岗工人的刘阿姨而言确是一笔不少的负担。
“像我这种慢性病的患者,每次去医院治疗都不需要住院,自然享受不到医保报销的好处。”刘阿姨无奈地说。当得知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特殊门诊”报销后,刘阿姨却依然一头雾水,“怎样才能报销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申报成功后,23个病种门诊治疗可按规定报销。
针对刘阿姨这类患者的情况,记者特意到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简称市社保局)了解情况。
“目前共有23个门诊特殊病种被纳入了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规定填写表格进行申报,特殊病种门诊申请每年办理两次,分为上下半年申报期。每年的5月1日至31日受理下半年申报,申报成功后从7月1日起享受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待遇,11月1日至30日受理次年上半年的申报,申报成功后从次年1月1日享受相关报销待遇。”市社保局副局长蔡召引告诉记者。
“参保人可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乡镇或街道医保办、二类以上定点医院领取《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申请表》,或在市社保网上下载相应的申请表,填好相关表格后,携带本人近两年住院病历资料、参保相关资料到本市二类以上定点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病种鉴定手续。”蔡召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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