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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保险有哪些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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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门诊医疗保险不仅仅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另一个好处在于,它使得区内的医疗机构必须改变动辄开大药方、开新药的用药习惯,学会更好地控制成本与提高服务质量。

  门诊就医药量的规定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门诊、急诊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个人帐户中划扣,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

  门诊特定项目包括下列范围

  1.在二、三级医院急诊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2.在一级定点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者透析治疗;

  4.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施行肾移植手术后,继续在其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

  5.其他经市政府批准增设的疾病或者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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