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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伤残新标元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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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将于元旦实施,这对保险行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专家表示,意外险或不再免费送,保障范围或许扩容。

  “意外险的再保险价格已经翻倍,一些保险公司如果要维持自己的利润水平,那么意外险价格很有可能也要翻倍。”日前,某寿险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称,保险同业笑言,这可能意味着保险公司以后不会再免费赠送意外险了,同时,他们也不能靠赠送意外险来拿客户名单了,电话销售也要换新的话术。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保险公司新签发的保单应按要求使用这一标准。由于伤残新标准将此前的七级、34项扩至十级、281项,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称,意外险的再保保费已经翻番,这可能导致意外险保费上涨。不过同时,记者也了解到,业内也有人认为多数公司不会上调意外险保费,毕竟保险公司最高也只会赔付既定的保额,不会因为责任范围广就赔付得更多。

  意外险或不再免费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6月8日联合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该《标准》最明显的变化是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充分“扩容”;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伤残条目,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281项伤残条目。

  为进一步完善意外险领域伤残给付行业标准,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6月8日向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印发<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做好相关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关于预定损失率、预定附加费用率等定价假设的相关规定。

  自2014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新签发的保单将按要求使用新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6月4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各险企的《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保监会提交短期意外险产品的定价回顾报告。

  该《通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对需要调整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的保险条款,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和条款更换工作。对于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确保产品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保费不变 保障范围扩容?

  新标准实施后,意外险产品的再保险保费是否会上调?一些险企表示,新产品很可能仅仅扩大了保障范围,但保费未必会上调。还有部分公司表示,目前尚无新型意外险的相关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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