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的业务人士建议,岁末年初期间大家不妨为自己的所有保单做一次全面“体检”,以便充分了解自己的保险权益,并根据家庭情况的变化进一步完善保险方案。
保单失效,一般原因在于投保人
太平洋人寿自身业务顾问吴先生告诉记者,一般寿险保单的缴费期长达一二十年,在漫长的缴费期内,有些客户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缴费,导致保单失效。
一般来说,投保人自身因素是保单失效的主要原因。例如,有的投保人因经济困难或家庭变动等原因不能续交保费;有的投保人因职业、工作、家庭住址等因素变化未及时与保险公司方面取得联系;还有些人因为一些个人原因耽误或是忘记了缴费日期等都有可能造成保单失效。此外,个别保险公司在失效保单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也不容忽视。
对于这些失效保单,此时就要申请保单复效。记者了解到,所谓保单复效,就是在保险合同中止两年期限内,保户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协议。如果两年后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的,保单就将彻底“死亡”,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具体情况退还现金价值给投保人。因此,客户一定要避免自己的保单失效。一旦保单失效,一定要在2年时间的宽限期内复效,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一般来说,保单失效分为临时失效和永久失效。自缴费日算起,有60天的宽限期,过了60天的宽限期仍没有交纳保费,保单就会临时失效。临时失效是消费者未及时在宽限期内缴纳保单的分期保费导致合同失去效力。如果保单临时失效状态达到2年,保单将永久失效,合同效力终止。当然,具体失效日期以投保人合同约定为准。
需要指出的是,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保单复效后,在180天内因为疾病出现的保险责任公司不予理赔、两年内自杀的不予理赔。保单申请复效时,投保人必须一次性补交保单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复效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