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地区、产品规范、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征管等问题,标志着个人税优健康险正式落地。《通知》自2016年起执行。
《通知》规定,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支出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月,如果一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达到200元/月,则意味着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实际将调高至3700元/月。
收入越高可免税金额越多
按照某保险公司的测算,月收入越高,通过购买税优健康险可享受的税收优惠越多。假设个人“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合计23%,每月税前薪资5000元、7000元、9000元、1.1万元、1.5万元、2.5万元对应全年可少缴税额分别为72元,240元、240元、480元、480元、600元。
专业人士指出,此举的出台,一方面可以大幅提升群众购买健康险的积极性,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将带动其他人身保险的销售。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讲,商业保险公司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的作用再次得以强化。
年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
专家指出,个人税优健康险具有“保障范围广、保障额度高”等特点。保障责任范围包括:提供住院医疗费、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6种特定疾病门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或肝硬化治疗)及3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门诊费报销。年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累计保险金额不低于80万元,且不设免赔额。
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针对个人税优健康险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个人账户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对于个人账户的设置,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是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保,以使更多人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二是可以为被保险人积累一笔医疗费用,以减轻被保险人退休后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