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越狱付款上限高达百万港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由于涉嫌洗钱、资产转移等问题,与境外普通刷卡购物饮食等消费不同,赴港购买保险的做法一直有争议,而相关政策的动向也一直备受关注。
不过,在银联宣布5000美元刷卡上限的指引前两三天,相关传闻已经传遍了香港保险界,而《证券日报》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
随后,国家外汇管理局作出回应,并强调,其实此前境外保险类商户的限制就一直存在,只不过银联在近期调查中发现,很多商户并未遵守。
记者发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商户类别码的通知》(汇函〔2004〕19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该文更新并废止了汇函〔2004〕19号文),共有4个商户类别码(MCC)涉及境外保险类商户,均有5000美元的限额。
商户类别码是具体标识一家商户的主营业务范围和行业归属的代码。而广大消费者对于MCC码的普遍认识,便是在进行刷卡消费时通过此码分辨消费是否可以获得积分等。
据了解,保险类商户既有与意外、疾病等旅游消费相关的经常项目保险,也有具有资本项目投资性质的人寿保险。考虑到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旅游或商务交往时,有购买小额保险的需求,为了落实银行卡下经常项目可兑换政策,外汇局将保险类商户设为金额限制类,持卡人在此类商户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既满足小额保险的合理需求,又实现对涉及资本项目的投资性保险的限制。
然而,近期中国银联对境外收单机构进行调查时发现,部分保险类商户未使用对应行业类别的限制类商户类别码,因此要求机构对商户类别码的标识和使用进行规范,确保监管政策和业务规则的执行效果。
那么,对于除银联外,内地居民使用也十分频繁的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是否可以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
外汇局表示,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与中国银联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均可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日前,外汇局已要求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发卡行,按照合规性、真实性的要求,执行金额限制类商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