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途中发生
意外伤害,市民应该获得多少赔偿?除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剩余费用谁买单?昨日,市民范女士向本报咨询,她去年外出旅游时遭遇意外,可保险公司只赔付了五分之一的医疗费用,让她很是纳闷。
旅游途中受伤花费1600多元
去年6月23日,范女士参加了东花园社区组织的江都一日游活动。
“旅游时,因为司机急刹车,让我腰部受伤了。”根据范女士提供的医疗证明,医院影像报告单上显示为“骶5椎体骨折”。范女士介绍,当天的门诊检查以及后续治疗,她一共花费1600多元。可是,去年8月份拿到保险公司开具的理赔领款通知书时,她只获赔了292.9元。
“说是其他费用不在
医保范围内,应该由我自己承担。”范女士认为,由于意外受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都应该获得赔偿。“从去年受伤到现在,我的腰部依然时时疼痛,一块骨头鼓出来,十分不舒服。”
记者仔细看了范女士提供的门诊收费票据,未赔付的费用主要来自一款复方鹿茸健骨胶囊。“当天看诊时,除了拍片子,医生就给我开了3盒药,我就回去了。几天后,药吃完了再去医院,医生又给我开了15盒。”范女士表示,这些药品是医生要求使用的,在不在医保范围她当时并不清楚。
范女士想咨询,意外发生后她到底应该获得多少赔偿?
按保单只获赔医保范围内费用
记者查询了当初旅行社为旅游者购买的
太平洋保险《旅游安全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书》。其中,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