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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优健康险竟不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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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所谓个人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业保险后,可以在当年(月)计税时予以税前抵扣的部分。那么,个人税优健康险能给个人投保吗?
   3月4日,我国首批“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正式开售,人保、泰康、阳光三家保险公司作为首批获批险企均陆续与单位集体签约。如今,一个月过去,市民孙先生等人反映,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竟然不卖给“个人”。名叫“个人税优健康险”怎么就不能卖给个人?问题出在哪儿?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调查。
 
  现象
 
  个人税优健康险不卖给“个人”
 
  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在我国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适合大众的综合型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3月4日,我国首批“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正式开售。如今,一个月过去,多位市民却反映,名叫“个人税优健康险”,但个人却不能买。
 
  市民孙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完全符合购买个人税优健康险的条件标准,可是联系了销售该类产品的保险企业后得到的回答都是“只接受单位集体签约”,个人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上网查询均没有产品介绍,也不接受个人投保。“不说买了,就连咨询如何购买的渠道都没有。”孙先生表示,他只能通过看报纸、上网等渠道获得相关信息。
 
  孙先生是一家小型民营企业的设计师,今年38岁。由于身体不太好,一直想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去年,得知国家为了鼓励人们购买健康险,将推出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的保险,就特别关注这个政策。在多次咨询保险企业得知个人不能买后,他去找了单位相关人员。结果,他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说,暂时没有计划组织大家购买。
 
  “个人税优健康险竟然不卖给‘个人’?”他告诉北青报记者,“保监会批准的合同条款里写了,‘凡16周岁以上的,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患相关疾病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孙先生不理解,“我都符合条件,怎么就不卖给我?”
 
  调查
 
  仅阳光保险称3人以上接受投保
 
  北青报记者调查后了解到,人保、泰康、阳光三家保险公司作为首批获批险企目前均陆续与单位集体签约该项业务。三家保险公司均表示,因涉及个人所得税抵扣等问题,首批签约的就是单位团体客户,接受个人购买产品是下一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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