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举手投足都需要花钱,而且现在的钱也越来越不值钱了,人们开始有了风险意识,知道未来的有些事情是没办法避免的,如何转移风险正是人们应该思考的问题,而保险便成为了最简单快捷的途径。我们为什么要买保险为的就是在风险来临时能够得到理赔金,这样至少损失不会太大,但是小编要提醒的是,保险理赔是有期限的,过了时限就失效了,大家可千万要注意。
保险索赔期限
索赔期限又称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超出索赔期限,被保险人或受害人再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人拒绝理赔,由被保险人或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
对于保险的索赔期限,《保险法》第26条规定:“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因此,索赔人要注意责任保险索赔时效问题,避免因疏忽错过时限,导致丧失索赔权利,及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维护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索赔纠纷处理
1、双方协商
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有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