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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车祸而亡 保险公司因其生前患病只赔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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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老人车祸而亡,保险公司因其生前患病只赔4成,两位律师均提到,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可与保险公司一起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根据死者现有的病例进行外伤参与度鉴定。
 
  在杨波和卢明先家属签订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上,杨波需承担总赔偿金额的80%,即19万余元。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后不久,他们就把这笔费用给了老人家属。她还提供了卢明先家属签名的收条,共计26万余元,“多赔的钱是我们自愿的,毕竟因我们的过错葬送了老人的生命。”
 
  理赔
 
  保险公司只认40%费用
 
  原因是太婆生前患病
 
  2015年12月,杨波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根据两份保单,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金额将达31万元。不过,当杨波将相关资料交到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核算只承担19万元的40%,即76303.8元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回复的理由是:去世的太婆生前患有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在保险公司出具的一份医疗审核案件登记表上提到,伤者系生前机械性钝物所致主动脉夹层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伤者死亡系自身疾病和车祸伤共同所致,故建议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后续人伤费用按40%赔付。
 
  “开车撞了人,找保险公司赔付时还要看运气,如果撞了个有病的人,那就只能自认倒霉?”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杨波及家人表示难以理解。那么,保险公司的此次核算是否有相关依据?
 
  医院
 
  CT报告考虑
 
  太婆患有主动脉夹层瘤
 
  对于保险公司提到的卢明先生前患有主动脉夹层动脉瘤,记者日前致电隆昌县人民医院,院方证实,太婆在出事当日送到医院后,通过CT报告,考虑患有主动脉夹层动脉瘤。记者随后咨询了成都某医院重症监护室医生,对方称:“这种病症不易被发现,但不进行恰当和及时的治疗,破裂的机会非常大,死亡率也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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