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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等三险企首批获准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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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购买健康医疗险产品,一定要注意自身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提前规划,提早购买,以便能及时的给自己带来保障。
   百姓购买有税优的健康险产品,终于进入销售阶段。
 
  2016年2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的公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成为首批获准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记者从保监会获悉,截至2016年2月14日,共有8家保险公司报送了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保监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82号)相关规定,对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其中有三家保险公司符合《通知》中所列经营要求。
 
  三家公司拔得头筹
 
  这三家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健康总裁宋福兴告诉记者,这是保监会对人保健康专业经营优势和雄厚承办能力的充分认可。作为国内最大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全方位布局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目前已经做好了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的各项准备,将在产品批复后的第一时间上市税优产品。
 
  中国保监会对税优健康保险经营资质与产品的审批均有严格的监管要求,首批获准销售的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合规经营、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等方面均达到了保监会的资质要求。
 
  记者从阳光保险获悉,自税优健康保险政策推出伊始,公司就积极推进税优健康保险项目,特别设立健康险事业部,引进专业的健康险从业人员和具有医学背景的资深人员。秉承“保障为先、微利经营”的原则设计、开发产品,同时完成了细化承保和理赔流程、建立健康险信息管理系统等各项准备工作,并正式发布了税优健康险企事业单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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