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人社部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等17个省区市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并轨”的效果究竟如何?会否影响参保积极性?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有怎样的作用?
覆盖范围过半:减少重复参保和投入
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负担,而且不利于社会公平和人员流动。
“以前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每年缴纳一百多块钱,生病后医疗费可报销一半以上。”湖北仙桃农民王宇说,到武汉打工后在武汉看病,新农合不仅报销比例没有老家高,开的一些药还报不了。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背景下,许多农民工遭遇这种情况。现在,这一状况正在得到改变。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文件,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同时明确了出台相关政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各省(区、市)须在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记者梳理发现,已有多地实现城乡医保统一管理,加上国务院文件印发前已全范围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这一数字已经达到17个。
“通过整合医保基金、统一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会更方便。”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褚福灵说。人社部数据显示,仅山东一省整合就剔除重复参保250万人,当年节约财政重复补助资金8亿多元。
报销范围扩容:差别缴费逐步过渡
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医保管理服务实现一体化,城乡居民待遇普遍提高,不少地区新农合用药目录得到大幅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