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福利健康保障计划是由主险——太平福利健康
终身寿险(分红型)及附加险——太平附加福利健康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组和构成,不仅将疾病保障种类从保监会规定的25类扩大到50类,同时还针对原位癌提供额外的特别保障。且如果客户在年老时,不再需要重疾保障或想减少保障额度,还可将保单进行年金转换,为老年生活增加一笔充裕的养老资产。这款集特症、重疾、身价保障和养老规划于一身的终身重疾产品,真正契合了客户一生的保障需求,且投保范围较广,对客户而言可谓性价比非常之高。
太平人寿福利健康的保障利益: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
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给付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主附险同时终止。
90天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2、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不幸罹患原位癌,我们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仅给付一次,最高10万元,同时本项责任终止,但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90天等待期内罹患原位癌,我们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主附险同时终止。
3、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18周岁保单周年日前,我们按身故时合同主附险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之和×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同时终止;
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或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