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已成为全球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每年平均有70—80万人死于各种伤害,占死亡总数的11%,居死因顺位第5位,伤害的高发生率和高致残率给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都带来了较大经济负担和身体创伤。
在上海,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位死亡原因,每3个死亡的儿童中就有一个是意外伤害引起的。最常发生意外的地点是:家中,占43.2%;幼儿园,占22.8%。
我们除了要进行安全教育及加强预防措施外,一份
意外伤害保险也是必不可少的。
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人身保险合同。
幸福“盈福一生平安保障计划”每天只需投入一点点,就可享有齐全的意外疾病保障。
●例如
王小姐,25岁,公司职员,年收入4万,未婚,参加工作2年,有
社保,属于“月光族”,无商业保险。王小姐2009年初投保
幸福人寿“盈福一生平安保障计划”(产品包括:
乐盈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5万元、附加
住院费用补偿保险8000元、附加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补偿
医疗保险5000元、附加住院
津贴医疗保险10份、附加重症监护津贴医疗保险10份),一次性交保费665.46元,平均1.82元/天,所获保障如下:
医疗保障:
意外伤害治疗金,最高额度为13000元(包括意外住院8000元,意外门急诊5000元);
住院治疗金,30天后因病住院,社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按90%比例报销,最高额度为8000元,还可享受最高800元的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