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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赔不赔?保险公司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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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意外保险不赔偿猝死的情况。但是,在所有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用理赔吗?法院的判决结果告诉你:不一定。
   10月24日,被称为“程序员节”。在当天,北京等多地为程序员免费送猝死保险引发哄抢。程序员由于经常熬夜加班,成为猝死高危人群。之所以有专门的猝死险出现,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将猝死列为意外保险的免责条款。

  案例1
 
  羽毛球比赛后猝死
 
  家属起诉获赔8.6万元
 
  羽毛球比赛中觉得身体不舒服,刚从医院检查完就倒在回家路上再也没醒来,家属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他身前投保了5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而此时遗体已经火化,没法查明死因,家属状告保险公司要求对方支付50万元保险金,同时退还已交保费2.5万元。近日,邵阳隆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2014年10月31日,邵阳人龙先生在参加羽毛球比赛过程中,感觉身体不舒服,当天下午就由同事陪着去医院检查,而心电图等检查结果都显示他身体没有大问题,但就在他从医院停车场取车的时候,突然倒地不起,当晚经抢救无效死亡。接诊医生推断,死因是心脏问题、脑血管破裂的问题、运动过量可能诱发隐匿的疾病,因没有做尸检,不能做肯定的结论。而在尸体火化十多天后,家属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了龙先生投保的保单。原来龙先生早在2010年就投保了意外身故保险,每月缴纳500元,保险金额50万元。
 
  家属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理赔,保险公司按一般死亡赔偿只同意退还2.5万元保费,拒绝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50万元。家属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但对于何为“外来的”、“突发的”具体涵义未做解释,未将“非病理性猝死”包括在内,而除外责任也不包括该项内容,由此推断非病理性猝死理应包含在意外伤害死亡的范畴之内。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情况下,将龙先生倒地死亡推定为“病死”即“非意外伤害死亡”,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所以,对于本案“死因不明的意外死亡”应当认定为意外伤害死亡,保险人应当如约对被保险人的意外死亡承担意外伤害死亡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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