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对政策额度不充分利用,可能会对税优业务造成伤害,甚至不利于税延
养老险政策的推出
有成绩,也存在困难,行业还需努力。
针对个人税收优惠型
健康保险(简称“税优
健康险”)业务试点首年的情况,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近日的座谈会上提到这些方面。
税优健康险是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31市试点的业务,目前有16家险企获批资质。从业务开展情况看,据《证券日报》记者此前独家获悉的数据,截止到11月20日,全国税优健康险承保44035人,保费规模7124万元。即,人均保费约为1618元,未用足政策给予的每人每年2400元的免税额度。
16家险企获批资质
2015年11月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税优健康险业务自今年1月1日开始在北京、上海等31市开展试点,符合条件的投保人购买专项产品可享受个税优惠政策,其应纳所得税额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税前扣除。政策靴子落地后,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快速推进。
2月16日首批获准开展业务的险企名单出炉,3月4日首批公司开售税优产品,3月8日第二批险企名单出炉,7月27日第三批险企名单公示……截至目前,共16家险企具备业务资质,其中15家公司的专项产品获批。
保监会表示,对于这一业务审批及公示的原则是“成熟一家,公布一家”。保监会将继续核对保险公司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并及时更新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险企开展这一业务,须具备偿付能力、合规经营、专业建设与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等方面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