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
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2016
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的保险待遇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鉴于2015年重疾补充保险待遇理赔工作是在2015年12月1日启动,对于2015年7月1日-11月30日期间发生住院,符合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参保人,经核对,共有3702名。我司根据去年参保人投保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积极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了通知,也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机会告知各位参保人,尽快前往各
社保分局的平安服务窗口完成理赔报销,以免过期造成理赔报销失效。
根据深人社规(2015)8号文规定:参保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住院医疗费用应当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
2016重疾补充险投保操作流程
1、团体参保
2016-2017医保年度,我司升级和优化了投保系统,单位在网上自助上传参保名单,完成缴费承保。操作流程如下:
(1)单位登陆深圳市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入服务网页,选择“重疾参保”进入申报页面,可查看并下载本单位“正常缴交人员名单”。单位可通过“社保在册人员导入”和“EXCEL文件导入”两个通道申报,若单位为所有本单位社保在册人员申报,请选择“社保在册人员导入”一键完成申报;若单位想增减参保人,请下载表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通过“EXCEL文件导入”完成申报。(注意:名单申报完成后,当天仅能对参保名单增加;若需对参保名单删减,请于次日重新提交当前需参保的全部名单重新申报)
(2)单位完成申报后,次日后登陆平安重疾参保网页(www.pingan.com/sz20),通过身份校验后,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单位可在线下载企业的电子保单和人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