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意外发生时,医院没有过失,但确实对患者造成了伤害,甚至夺去了生命。针对这种情况,国内医疗界早就呼吁实施“医疗
意外险”,用于对患者和家属进行补偿,减少医患纠纷。
昨天,记者了解到,下个月起东莞市人民医院将试行东莞首个医疗意外险,率先在产科推行,保费从50元到4000元,意外发生后,患者可获得10万、20万、30万元不等的赔偿;经鉴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患者还可继续向医院索赔。
医院无过失医疗意外险理赔
买车险,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无论是不是自己的责任,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进行理赔,避免了自己的财产损失。去医院看病、做手术,能不能像买车险一样,也买份意外险,出现问题的时候由保险公司来理赔?
其实,广东省人民医院的专家以及国内其他医院的专家,在全国两会等不同场合都提出过这样的方案。但医疗意外险直到今年3月才真正开始在广东进行试点。
记者了解到,2015年10月起,东莞40家公立医院参保医疗责任保险,但医疗意外险和医疗责任保险是不一样的。
医疗责任险是在医方医疗行为存在过失、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提供赔偿,或者基于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金。
而医疗意外险则不一样。只要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受到了医疗意外险中约定的伤害情况,不管责任是谁的,保险公司都会进行理赔。
获得医疗意外险赔偿后,如果经鉴定责任是医方的,那么医疗责任险还会对患者进行赔偿。
此外,医疗责任险由医院购买,医疗意外险由患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