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随着中国生态环境的变化、社会压力的增大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目前中国确诊的慢性病患者已超过3亿人,慢性病死亡占中国居民的总死亡构成已经上升至85%,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到总疾病负担的70%。同时,慢性病已呈现年轻化发展趋势,严重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自2014年以来,商业
健康保险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同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发布,将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于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事业单位发起的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
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主要参与者。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发布,将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于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随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2017年《“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陆续出台,商业健康保险在“十三五”期间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进一步明晰。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健康风险管理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是我国“大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柱。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保险使命光荣、大有可为。
近几年来,我国
健康险业务取得迅速增长,既得益于国民健康意识的提高,
医疗保险、疾病保险等保障型健康险产品的长足销售,也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大病保险、个人税优健康险等政策型健康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几年来,保险业积极开展基本
医保经办、大病保险等服务,创新探索政府、保险公司、医疗机构和参保群众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机制,在广东湛江、江苏太仓、北京平谷、江西新余等地形成了一些较好的经验做法,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数据显示,2016年,健康险业务高速增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042.50亿元,同比增长67.71%。从大病保险看,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保险公司承办的大病保险业务覆盖人群达9.7亿人,累计支付赔款300.90亿元。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升了13.85%,整体报销比例达到70%。
但不可否认的是,健康险原保险保费中,也有相当比例来自于理财型产品,也正是这些产品的出现,使得健康险保费在总量较小的情况下,增长率明显提高。因此,强化健康保险姓“保”,强调的是健康险的风险保障属性和健康保障能力,强调的是健康险赔付在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快速提高,强调的是健康险在医改生力军作用的更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