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界沸沸扬扬了一阵子的“4月1日停售”大限已过去半月多,一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退市,又一批新产品扎堆上市。新旧交替中,不少保险消费者还有点“蒙”:我在3月末赶着停售买的产品合适吗?新产品跟旧产品有什么区别?记者调查发现,新产品更注重保障功能和收益的确定性。旧产品合同约定不受影响,但如想退保切莫超过10天犹豫期。
旧产品退市不再卖
“以前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给我推存过一份年金险,主要功能是养老,还做了个详细的计划书,可是3月份我老出差顾不上,这阵子工作不忙了,想买一份,再联系业务员说那款保险已经退市,不能买了。”林女士说,以前也经常有业务员以“停售”为理由催她尽快下单,她总觉得是忽悠自己,看来这次还是真的。“不过那个业务员说再等等,很快会有新产品出来。”
记者从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4月1日后的确有不少保险产品已经下架,即使有消费者想买,系统也无法录入。而此前的3月底,则是这些即将停售产品的销售高潮,尤其3月31日当天,由于销售信息扎堆录入,使得部分保险公司系统出现间歇性瘫痪。
据介绍,此次停售源于保监会于2016年9月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
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76号文件”)。“76号文件”对保险产品的最低保障水平、产品评估利率、保单贷款比例、存续期产品规模控制等多方面进行了细化的要求,比如进一步提升保险金额与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最低比例,要求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等,根据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在4月1日前退市。4月1日后上市销售的产品均需符合“76号文件”规定。
新产品更注重保障功能
旧产品停售没多久,各保险公司就开始较为密集地推出新品,有的是旧产品经过改良后重新上市,有的则是全新的产品。其中
重疾险和
分红险较为常见。记者从保险中介了解到,仅年金型保险就有
新华人寿、民生保险等多家公司推出了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