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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1年保费1亿 税优健康险再迎政策“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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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享有税收优惠的政策性保险,还未出生,税优健康险就被市场看好。还因为可以有效的对基本医保和补充医疗保险进行补充而被称为“小社保”。
   试点一年有余,被称为“小社保”的个人税优健康险又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
 
  保证续保、既往症不拒保、享受税收优惠、无等待期、零免赔额,还未出生,这一政策性保险就赢得一片叫好声,然而其发展之路似乎并不顺畅,试点1年,保费不足亿元,参保人数不足6万,与健康险的快速发展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背后或许与宣传力度不大、政策优惠力度不足、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等多种因素有关,也正因此,在这一“高性价比”险中的全国范围扩容的道路上,还需要清理不少障碍。
 
  “小社保”试点
 
  2015年,保监会发布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就税优健康险产品的经营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继个税递延养老险之后,个人税优健康险开始出现在大众视野。
 
  与普通商业保险不同的是,个人税优健康险投保人每年可以享受24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且在保险金额上做出了不得低于20万元,终身累计赔偿限额80万元,以及不得设置免赔额的规定。
 
  同时,保监会还明确商业保险公司不得因为被保险人既往病史而拒保,如果带病投保,允许保险公司调低保额。此外,还可进行差额返还: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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