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文简称人保部)和全国总工会(下文简称全总)正在讨论,‘
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中涉及
医保基金管理和个人缴纳比例的问题。”参与制订该内容的人士日前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讨论的问题重点是个人医保缴纳比例如何提高,以及医疗基金的覆盖面将继续扩大的问题。”目前我国职工个人医保缴存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此次管理层研讨的即这一部分。
记者了解到,鉴于医保的地域性,“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中并不涉及调整缴费比例的具体措施,而是为地方政府的调整行为提供规范。
个人医保缴纳比例或提高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后,作为《社会保险法》制订和推广单位的人保部与全总一直潜心制订该法的配套规章。
“我们参与制订的配套规章就是要解决执行力的问题。”全总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主要制定的是基本
医疗保险条例和工伤条例。”
据透露,讨论中意见呈现最多的问题是,医疗保险中个人所缴纳的部分是否要提高,“目前还没有定论。”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而就医保中个人缴存比例提高一事,参与政策制订的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未给予表态。
记者从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此轮医改的目标是,将报销比例提高到50%,为参保者提供更好的保障,这就需要国家的投入进一步增加,个人的缴费水平也会有相应的提高。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徼纳,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的2%。
医改“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这与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标准相比提高了80%。